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新型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根据《关于公布2022年宿迁学院虚拟教研室立项评审结果的通知》(宿院教〔2022〕30号)建设要求,我校决定组织开展校级虚拟教研室建设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2年获批立项的校级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程序
1.各虚拟教研室负责人须对照江苏省本科院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基本标准(附件3)以及建设任务(包括教研形态、教学研究、优质资源、教师培训等)对虚拟教研室的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填写《宿迁学院虚拟教研室建设验收报告》(见附件2),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2.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虚拟教研室提交的验收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评议,重点审查申报书中建设目标、预期成果完成情况。
三、验收结论
验收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
1.对验收结论为合格的虚拟教研室试点,认定为校级虚拟教研室。
2.对验收不合格的虚拟教研室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由部门提出再次验收申请,对再次验收合格的认定为校级虚拟教研室,对再次验收不合格的,取消立项资格。
四、材料报送
2024年11月22日下班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宿迁学院虚拟教研室建设验收报告》(一式三份)、相关佐证材料(一份)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并将验收报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文件请以:负责人姓名+教研室名称来命名)打包后统一发送至教研科。
附件:1. 2022年宿迁学院虚拟教研室立项一览表
2. 宿迁学院虚拟教研室建设验收报告
3. 江苏省本科院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基本标准
4. 宿迁学院虚拟教研室建设验收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