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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作者:闫伟 编辑:仲燚 审核:蒋连接 [发表时间]:2026-01-27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宿迁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宿院教〔2023〕20号)(附件1《关于公布2025-2026学年全校转专业计划的通知》(附件2)的有关精神,现将2025-2026学年转专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和条件

2025级、2024级全日制本科生(不含专转本)。

(一)普通学生

1.原招生录取时普通类中,物理科目类专业学生可以申请转入普通类中物理科目类或历史科目类专业;历史科目类专业学生原则上只能申请转入普通类中历史科目类专业;原招生录取时艺术类各专业学生只能申请转入艺术类中相关专业。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不能互转。

2.已修读必修课程全部合格,无违纪处分。

3.每位学生最多可以申请2个转入专业。

(二)特殊学生

1.退役复学学生保留入学资格参军或在校期间参军入伍,退役复学的学生,服役期间表现良好的。

2.学有专长的学生学生转专业后更有利于发挥个性特长和人才培养质量。学生需提供经学校认定与申请转入专业相关的国家级重要学科竞赛获奖证书(排名第一)或高水平五级以上期刊论文(排名第一)等能够充分说明特长的材料。

3.创业休学的学生保留入学资格或在校期间休学创业后复学的学生。需提供合法的企业资质、良好的经营业绩、显著的社会效益、先进的管理经验等可供学校认定的材料。

4.患病等身心问题学生入学后学生因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制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检查,证明不适合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继续学习的。

5.学习困难学生学生学习态度端正,但因知识基础和学习能力与所学专业要求差距较大,继续在原专业学习确有困难的。

6.其他经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可以转专业的学生

除第1类学生外,第2-6类学生仅能申请转入本人高考当年录取最低分不高于本人高考成绩的专业。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转专业

1.未经全国统一高考招收的特殊录取类型学生(如专转本等);

2.未报到入学、注册取得学籍或入学未满一学期的学生;

3.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4.三年级及以上年级的学生;

5.在校期间已有一次转专业记录的学生;

6.在校期间受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学生;

7.不能满足申请转入专业对心理、生理基本要求的学生;

8.其他有失公平、公正、公开等情况

各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计划见附件2。

、报名时间和方式

20261月30日08:002月6日18:00,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接受任何形式报名。本次转专业采用新教务系统在线报名的方式进行。操作方法如下:

1.PC端报名

浏览器打开宿迁学院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ehall.squ.edu.cn/),系统采用学/工号为帐号,初始密码为Sqxy+身份证后六位(字母“X”为大写,请及时修改密码)。如密码忘记,请在登录时,选择忘记密码,进行找回。

登录后,选择业务直通车→教务专区→智慧教务学生端进入新教务系统。在学生全部服务栏目,点击转专业申请。

在符合转专业条件的专业中点击申请按钮,异动原因选择普通学生转专业或特殊学生转专业,特殊学生转专业还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完成后提交即可。

2.移动端报名

打开移动端企业微信在工作台→移动教务(可点击在工作台右上角设置按钮,添加移动教务至常用)→学籍→转专业申请→申请按钮,在符合转专业条件的专业中点击申请按钮,填报完成点击提交即可。

在报名过程中,如无法打开移动教务,检查是否变更过手机号,或切换移动数据和WiFi再次尝试。手机号变更参照https://nic.squ.edu.cn/info/1089/1083.htm处理或如解决不了,请通过企业微信→工作台→“一键通”反馈至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处理如有系统操作疑问可以加入微信群咨询。

微信扫一扫

联系人:闫老师  联系电话:0527-84202343

、资格审核

2026年2月7日至2月9日,各学院根据学校规定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在学院内公示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方可参加相应专业的转专业考核。

、转专业考核

202634日前,各学院成立院级转专业工作小组,制定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并报送教务处备案,后期需严格按照实施执行。

2026年3月16日前,各学院根据学校转专业工作安排组织考核,并向学生公布考核结果。特殊类学生原则上无需参加各学院组织的转专业考核,但需转出、转入学院同意,占用各专业接收学生的名额。

、转专业录取

教务处按转专业录取规则(见附件3)统一组织线上自动录取工作,并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通过教务处网站公示三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上报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最终以正式文件形式公布录取结果。

转专业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择优录取。特殊学生中退役复学的学生录取优先级高于普通学生,其余特殊学生录取优先级低于普通学生。

、转专业学籍办理

学生应在转专业名单正式发文后1周内办理有关手续,转入新专业学习,逾期无故未办理手续者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并视为已有一次转专业记录。

、放弃转专业资格

在转专业名单正式发文后2周内,若学生确实无法适应新专业的学习和生活,可以提出放弃转专业资格,回原专业继续学习,但视为已有一次转专业记录。逾期提出放弃转专业资格者,原则上不予受理。

 

附件:1.宿迁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2.关于公布2025-2026学年全校转专业计划的通知

     

 

 

                                                                                 教务处

                                                                              2026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