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改进是认证工作的重要理念和基本要求,也是认证工作的价值体现。通过认证的专业在认证有效期内,根据认证标准要求,建立健全各类评价机制,定期开展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改进工作,健全持续改进机制,对保障和提高专业教学质量至关重要。为督促通过认证专业在认证有效期内保持认证状态,持续改进人才培养工作,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评估中心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制定本办法。具体内容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