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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6-1学期师范生教育实践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马艳艳 [发表时间]:2025-08-27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

根据我校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宿迁学院师范类专业教育“三习”贯通培养实施方案》(宿院教〔202348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自本学期第1周起,我校师范生教育见习、实习和研习活动将在校内外“双导师”的共同指导下陆续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实践安排

实践

项目

实践对象

实践

时间

实践内容

实践要求

教育

见习

23级学前教育

13-14

见习内容包括师德体验、学校整体感知、教学实践、班级管理实践和教研实践等

相关学院根据教育见习计划、见习大纲和实践基地分配情况做好相关师生见习工作安排

24级学前教育

1-12周周三

24级小学教育

8-9

教育

实习

22级学前教育

1-10

实习内容须涵盖“践行师德、学会教学、学会育人、学会发展”四个维度

1.各学院根据学校联系的实践基地及实习人数适当灵活安排学生

2.第一周组织实习指导教师精心指导学生,全面开展师范生的试讲与指导工作,具体试讲方案详见附件2

3.实习结束一周内,各学院须提供教师指导手册、学生实习手册各5份备查

22级数学与应用数学

1-14

其他22级师范专业

1-12

教育

研习

22级学前教育

11-12

研习课题选择要紧密结合基础教育教学实际

1.教育研习应贯穿于整个教育实践过程,各师范专业在见习和实习过程中,需体现教育研习的内容,并有相关材料。

2.可以团队形式开展研习

22级数学与应用数学

15-16

其他22级师范专业

13-14

二、其他要求

1.师范生教育实习原则上由学校统一安排、集中实习。师范生岗位实习学校不作统一安排,如有岗位实习需求,由实习学校发函至学院,由学院协调安排签订岗位实习协议(见附件3)并报教务处备案。

2.教育实践开展前,各学院须对实习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签署实习安全承诺书(见附件4),并为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师生购买实习责任险(见附件5)。

3.各相关学院须高度重视师范生实践教学工作,校内外指导教师应全程参与对学生教育实践过程的指导和监管,确保实践教学质量。实践结束后,相关学院应结合师范专业认证要求,规范教育实践档案,及时将所有实践过程材料存档。

4.教育实习结束前,2022全体师范生应登录江苏教师教育管理系统(网址:https://sfs.jste.net.cn/uids/index.jsp,完整上传教育实践相关信息上传操作说明参照附件6,各相关学院须对学生上传内容审核把关。

联系人:马艳艳;电话:84205667


附件:

1.宿迁学院师范类专业教育“三习”贯通培养实施方案

2.宿迁学院2022级师范生试讲工作方案

3.宿迁学院学生岗位实习协议书

4.实习安全承诺书

5.关于为参加校外实习师生购买实习责任险的通知

6.师范生教育实践相关信息上传操作说明


                                           教务处

                                                                        2025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