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我校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宿迁学院师范类专业教育“三习”贯通培养实施方案》(宿院教〔2023〕48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自本学期第1周起,我校师范生教育见习、实习和研习活动将在校内外“双导师”的共同指导下陆续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实践安排
实践 项目 |
实践对象 |
实践 时间 |
实践内容 |
实践要求 |
教育 见习 |
23级学前教育 |
13-14周 |
见习内容包括师德体验、学校整体感知、教学实践、班级管理实践和教研实践等 |
相关学院根据教育见习计划、见习大纲和实践基地分配情况做好相关师生见习工作安排 |
24级学前教育 |
1-12周周三 |
24级小学教育 |
8-9周 |
教育 实习 |
22级学前教育 |
1-10周 |
实习内容须涵盖“践行师德、学会教学、学会育人、学会发展”四个维度 |
1.各学院根据学校联系的实践基地及实习人数适当灵活安排学生 2.第一周组织实习指导教师精心指导学生,全面开展师范生的试讲与指导工作,具体试讲方案详见附件2 3.实习结束一周内,各学院须提供教师指导手册、学生实习手册各5份备查 |
22级数学与应用数学 |
1-14周 |
其他22级师范专业 |
1-12周 |
教育 研习 |
22级学前教育 |
11-12周 |
研习课题选择要紧密结合基础教育教学实际 |
1.教育研习应贯穿于整个教育实践过程,各师范专业在见习和实习过程中,需体现教育研习的内容,并有相关材料。 2.可以团队形式开展研习 |
22级数学与应用数学 |
15-16周 |
其他22级师范专业 |
13-14周 |
二、其他要求
1.师范生教育实习原则上由学校统一安排、集中实习。师范生岗位实习学校不作统一安排,如有岗位实习需求,由实习学校发函至学院,由学院协调安排签订岗位实习协议(见附件3)并报教务处备案。
2.教育实践开展前,各学院须对实习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签署实习安全承诺书(见附件4),并为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师生购买实习责任险(见附件5)。
3.各相关学院须高度重视师范生实践教学工作,校内外指导教师应全程参与对学生教育实践过程的指导和监管,确保实践教学质量。实践结束后,相关学院应结合师范专业认证要求,规范教育实践档案,及时将所有实践过程材料存档。
4.教育实习结束前,2022级全体师范生应登录江苏教师教育管理系统(网址:https://sfs.jste.net.cn/uids/index.jsp),完整上传教育实践相关信息,上传操作说明参照附件6,各相关学院须对学生上传内容审核把关。
联系人:马艳艳;电话:84205667
附件:
1.宿迁学院师范类专业教育“三习”贯通培养实施方案
2.宿迁学院2022级师范生试讲工作方案
3.宿迁学院学生岗位实习协议书
4.实习安全承诺书
5.关于为参加校外实习师生购买实习责任险的通知
6.师范生教育实践相关信息上传操作说明
教务处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