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2025年度省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申请工作,根据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部署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第二级认证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教评〔2018〕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省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已有三届毕业生的本科师范类专业,往年已提交认证申请但未获受理的专业需重新申请。
二、申请时间
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下午17:30前。
三、申请流程
(一)专业自评
牢固树立认证工作“主线”和“底线”意识,认真学习《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第二级认证实施办法(试行)》,紧紧围绕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因素和环节,对照认证标准和《自评报告撰写指导书》(2023版),开展创建工作,严格进行专业自评,认真准备申请材料。
(二)学校审核
学校将加强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的规划和统筹,严把审核关,按照“成熟一个认证一个”的工作原则,优先推荐创建成效显著和办学条件支撑度高的专业(全校申请的专业数一般不超过3个)。
(三)材料报送
各学院按照“一专业一申请”的原则报送认证申请材料。材料清单如下(式样见附件1—3):
1.江苏省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申请书;
2.专业基本状态数据表;
3.专业认证自评报告(分项自评报告)。
四、其他事项
请各学院将申请材料分别以Word和PDF格式,按清单序号打包成两个文件夹,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573074882@qq.com。
联系人:周莲芳,0527-84205667。
附件:认证申请材料模板
教务处
2024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