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我校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宿迁学院师范类专业教育“三习”贯通培养实施方案》(宿院教〔2023〕48号)(附件1)文件精神,自本学期第2周起,我校师范生教育见习、实习和研习工作将在校内外“双导师”的共同指导下陆续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实践安排
实践 项目 |
实践对象 |
实践 时间 |
实践内容 |
实践要求 |
教育 见习 |
24级学前教育 |
2-3周 |
见习内容包括师德体验、学校整体感知、教学实践、班级管理实践和教研实践等 |
相关学院根据教育见习计划、见习大纲和实践基地分配情况做好相关师生见习工作安排 |
25级学前教育 |
3-4周 |
25级小学教育 |
2-3周 |
教育 实习 |
23级学前教育 |
4-13周 |
实习内容须涵盖“践行师德、学会教学、学会育人、学会发展”四个维度 |
1.各学院根据学校联系的实践基地及实习人数适当灵活安排学生 2.第一周组织实习指导教师精心指导学生,全面开展师范生的试讲与指导工作,具体试讲方案详见附件2 |
23级小学教育 |
4-15周 |
23级中学教育各师范专业 |
3-16周 |
教育 研习 |
23级学前教育 |
14-15周 |
研习课题选择要紧密结合基础教育教学实际 |
1.教育研习应贯穿于整个教育实践过程,各师范专业在见习和实习过程中,需体现教育研习的内容,并有相关材料。 2.可以团队形式开展研习 |
23级小学教育 |
16-17周 |
23级中学教育各师范专业 |
17-18周 |
二、工作要求
1.师范生教育实习原则上由学校统一安排,实行集中实习,岗位实习学校不作统一安排。已与教育主管部门、相关学校或幼儿园签订三方就业协议(须附相关证明材料),且确有岗位实习需求者,可向所在学院提出自主实习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后,签署《宿迁学院学生岗位实习协议书》(附件3),纸质材料由学院留存,电子版统一报教务处备案。
2.教育实践开展前,各学院须对全体实习生开展安全教育,并为参加教育实践的师生统一购买实习责任险。
3.教育实习结束前,2023级全体师范生应登录江苏教师教育管理系统(网址:https://sfs.jste.net.cn/uids/index.jsp),完整上传教育实践相关信息,上传操作说明参照附件4,各学院须对学生上传内容审核把关。
各学院须高度重视师范生实践教学工作,校内外指导教师应全程参与对学生教育实践过程的指导和监管,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联系人:马艳艳;电话:84205667
附件:1.宿迁学院师范类专业教育“三习”贯通培养实施方案
2.宿迁学院2023级师范生试讲工作方案
3.宿迁学院学生岗位实习协议书
4.师范生教育实践相关信息上传操作说明
教务处
202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