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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宿迁学院2026年本科专业设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whf 编辑:王海峰 审核:仲燚 [发表时间]:2026-03-31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优化学校本科专业结构,提高专业设置与地方重点产业的契合度,推进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根据《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教高〔20231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江苏省高校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实施方案》(苏委教工〔20254号)和《宿迁学院本科专业设置及调整优化管理办法(修订)》(宿院教〔202340号)要求,现将2026年本科专业设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主动策应国家战略发展需求,坚持以扎根宿迁、面向江苏,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结合“十五五”时期学校办学定位、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强化学科交叉融合,增设紧密对接江苏“1650”产业体系以及宿迁“619”产业体系急需的“人工智能+”交叉融合专业,提高专业群与地方产业链的契合度,推动形成新质生产力,培养高素质创新型应用人才。

二、基本条件

(一)对接国家战略规划和区域发展规划,符合行业发展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具有一定的专业发展前景;

(二)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人才需求论证充分,年招生规模一般不少于40人;

(三)具有良好的学科基础,有明确的依托学科和支撑专业;

(四)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相应的教学文件,能配备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具有良好的专业生长点和发展条件;

(五)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时间

内容

备注

420日前

申报学院填写并提交《2026年宿迁学院本科专业设置申报摸底表》

附件2(电子版)

525日前

申报学院完成申报专业社会需求调研和论证

模板参照附件5

65日前

申报学院向教务处提交正式申报材料

附件4756(电子版、纸质版)

618日前

教务处组织校级论证,并反馈意见


73日前

经校学术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后公示


731日前

网上填报


930日前

根据网评专家反馈意见,修改完善申报材料


四、其他要求

1.认真研读教育部和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相关文件(附件1),按要求做好新专业申报工作。

2.2025年已进行预申报的低空技术与工程等专业,应对拟增设专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地调研、论证,突出办学特色,优化师资队伍和教学资源配置,制定科学的人才培养方案,把好增设专业质量关。

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高校申请增设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原则上应列入学校学科专业发展规划,提前1年进行预申报。各学院拟于2027年申报的新专业,需充分调研论证增设专业的理由和基础,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预申报材料》(附件7),鼓励申报目录外新专业。

4.学院须对申请设置的专业进行充分的社会需求调研和论证,要加强与用人单位的沟通,准确掌握用人单位对该专业的岗位需求情况。论证专家至少5人,其中其他高校和行业企业专家不少于3人。高校专家应具有本学科专业领域正高级职称,行业企业专家应为高管或具有高级职称。

5.申请设置的本科专业相关申报材料,须经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审议,党政联席会议审批通过后,提交教务处。

联系人:王海峰 联系电话:84202681


附件:

1-教育部和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相关文件

2-2026年宿迁学院本科专业设置申报摸底表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5-宿迁学院新增专业论证报告(模板)

6-宿迁学院本科专业设置专家论证意见表

7-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预申报材料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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