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学团队建设,培育省级优秀教学团队,经研究,决定开展校级优秀教学团队立项建设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校级优秀教学团队应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合理的梯队结构,规模适度,团队成员年龄、职称、学缘结构、专业发展方向等结构合理。团队规模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人数原则上不少于团队人数的50%,至少有1名35岁以下青年骨干教师。
(二)团队全体成员要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自觉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专业基础扎实,学风教风严谨,积极进取,锐意创新,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均承担一线教学任务,教学效果优良,无师德师风问题,近五年无教学事故。
(三)每个团队设带头人1名。带头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要求:
1.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从事相关课程教学工作5年以上,坚持为本科生授课,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思维,近五年教学质量考核至少3次优秀。
2.年龄一般不超过46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熟悉所在团队各教学环节,特别是教育改革趋势,能指导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改革等工作,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和管理能力。
4.近五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完成人(排名前五);
(2)省级及以上教学平台、专业建设项目主要成员(排名前三);
(3)省级课程类项目负责人(排名第一)或国家级课程类项目主要参与人(排名前三);
(4)省级教材项目/教材奖负责人(排名第一)或国家级教材项目/教材奖主要参与人(排名前三);
(5)市厅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主持人(排名第一);
(6)省级及以上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获奖者(排名第一);
(7)指导学生在国家级“三大赛”主体赛事中获奖(第一指导教师)或指导学生在省级“三大赛”主体赛事中获第一等级奖(第一指导教师);
(8)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
(9)取得经学校职能部门认定相当与上述各类条件的成果。
(四)已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教学团队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届优秀教学团队申报中,作为带头人限报1项,作为团队成员不得超过2项。
二、推荐名额
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学院不超过1个,其他学院不超过2个。
三、立项数量
本次立项建设校级优秀教学团队10个左右,坚持评选标准,宁缺毋滥,建设周期为3年。省级、国家级教学团队推荐申报,原则上从学校建设成效突出的优秀教学团队中产生。学校对入选校级优秀教学团队的人员在国内外进修、岗位聘任、教科研项目申报、各类人才培养计划选拔等方面给予重点推荐。
四、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
1.《宿迁学院优秀教学团队申报表》(附件1)一式三份;
2.《宿迁学院优秀教学团队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
3.佐证材料:近五年取得的教学成果证明、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教改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等复印件一套。
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交与纸质材料一致的电子版。
(二)报送要求
各学院审核申报材料,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根据限额择优推荐。相关申报材料请于12月3日前送至教务处教研科。
联系人:王海峰;联系电话:84202681。
附件:
1.宿迁学院优秀教学团队申报表
2.宿迁学院优秀教学团队申报汇总表
3.宿迁学院优秀教学团队考核验收条件
教务处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