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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宿迁学院第十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单昌 编辑:王海峰 审核:仲燚 [发表时间]:2025-09-29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宿迁学院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宿院教〔202026号)和《关于公布宿迁学院第十批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的通知》(宿院教〔202328号)文件精神,拟开展校级第十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 2023年立项的宿迁学院第十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2. 2024年立项符合提前结题条件的教学改革研究综合类和专项类课题

二、结题条件

1.完成“课题申报书”中确定的研究目标、实施方案和预期成果,形成完整的研究成果。

2.课题研究应重视改革创新的实践效果,理论结合实际,注重科学性和实践性,并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显著成效。

3.重点课题的研究成果要着力反映和解决当前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成果有创新、有特色,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

4.2024年立项的教学改革研究综合类和专项类课题申请提前结题的,须满足《关于公布宿迁学院2024年教学改革研究立项课题的通知》(宿院教〔202431号)文件中的结题验收要求。

三、材料报送

1.项目主持人填写《宿迁学院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题报告书》一式2份(附件2);

2.提交课题研究总结报告1份(附件3),详细阐述研究成果和教学改革与研究工作实施过程及成效;

3.研究成果证明材料1份。

第十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结题的,可申请延长一年结题,届时仍验收不合格,按撤项处理,取消该项目主持人两年内申报其他教学建设与研究项目的资格。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主持人填写《宿迁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4)一式1份。

结题验收材料由项目负责人所属单位审核确认后,于2025115日前由学院统一报送至教务处419室,同时发送上述材料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单昌 联系电话:84202681


附件:

1.2023年立项的宿迁学院第十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一览表

2.宿迁学院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题报告书

3.研究总结报告

4.宿迁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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