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化产教融合,推进校企协同育人,根据《江苏省产业教授(本科类)选聘办法》(苏教高〔2020〕5号)要求,现就本年度产业教授遴选及校企资源对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总体要求
各学院应紧密围绕学科建设规划和应用型人才培养需求,科学设置产业教授岗位,确保岗位设置与产业需求精准匹配。
二、岗位设置与候选人推荐
1.岗位设置要求
(1)各学院须结合专业特色设置不少于2个产业教授岗位;
(2)明确岗位名称、职责定位及聘任数量;
(3)优先支持省级以上一流专业建设点设岗。
2.产业教授选聘条件
(1)本人或所在单位与宿迁学院有较好的产学合作基础;
优先考虑对接已与宿迁学院共建产业学院、研究院等校企合作平台的企业员工;
其次,对接与宿迁学院在多个领域开展合作的企业员工,这些合作包括但不限于联合技术研发、专利申报、共建课程体系与教学资源、协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以及联合指导学生的实习实训等活动。
(2)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拟聘任相关学科(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初聘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国家级人才及期满考核优秀续聘者,可放宽至65周岁;
(4)主持或参与过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项目;
关于选聘条件、程序、职责及考核管理详见《江苏省产业教授(本科类)选聘办法》(苏教高〔2020〕5号)。
3.候选人推荐渠道
(1)自主推荐:各学院可自行遴选符合条件的行业专家。
(2)资源库对接:优先从我校与宿迁市政协委员企业家协会共建“产业专家资源库”(附件1)中遴选合作企业。库内专家均为国家级、省级高层次人才,具体专家信息将根据校企匹配结果定向提供。
三、资源库对接流程
1.企业选择阶段(3月28日前)
参考附件1填报《合作企业名单》(附件2),于3月28日16:00前提交教务处413室。
2.专家匹配阶段(4月10日前)
企业家协会根据学院需求,从资源库中匹配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专家;组织校企双方开展需求对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材料完善阶段(4月30日前)
填写《江苏省本科类产业教授岗位申报表》,4月30日前提交教务处产教融合科。申请表请确保材料规范完整,所有证书、证明材料扫描件须清晰完整。
(联系人:邓敬伟,联系电话:0527-84205988)
附件1:与“宿迁市政协委员企业家协会”共建“产业专家资源库”
附件2:合作企业名单
教务处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