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自办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我院2016年度自办专业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专业
根据各学院申报情况,结合我院实际,拟组织劳动与社会保障等12个专业申报本年度的自办专业,各专业明细如下:
序号
| 学院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备注
|
1
| 法政学院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120403
|
|
2
| 文理学院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070102
|
|
3
| 信息工程学院
| 物联网工程
| 080905
|
|
4
| 信息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
| 080701
|
|
5
| 建筑工程学院
| 工程管理
| 120103
|
|
6
| 建筑工程学院
| 园林
| 090502
|
|
7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050201
|
|
8
| 商学院
| 工商管理
| 120201K
|
|
9
| 商学院
| 商务经济学
| 020105T
|
|
10
| 商学院
| 电子商务
| 120801
|
|
11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音乐学
| 130202
|
|
12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美术学
| 130401
|
|
二、申报时间安排及要求
时间
| 内容
| 要求
| 负责
部门
|
6.14—6.27
| 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一般专业填写备案表,专业代码中带K、T的专业填写审批表)
| 参照附件3:2016年自办专业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6月27日前,提交申报材料初稿。
| 相关
学院
|
6.27—6.29
| 学院组织专家组评审论证,
确定最终申报专业并公示
| 各个专业汇报
|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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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9—7.5
| 申报专业完善申报材料,并在教育部平台上报
| 参照附件4:2016年专业申报平台需导入的表格模板及注意点
| 相关
学院
|
7.5—7.10
| 学校审定,扫描相关表格,在教育部平台提交
|
|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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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材料
1.先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见附件1,审批专业见附件2),及《2016年自办专业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附件3)填写相关材料,待教育部网络申报平台打开后,在网上填报。
2.教育部申报网址:http://www.bkzy.org/(开放时间:7月1日——7月31日)
联系人:王凤侠、王海峰
联系电话:(8420)4212
为方便工作联系,特建立宿迁学院本科专业申报QQ群,群号为:555858265,请专业申报负责人及时加入。
附件:(在教务处网页下载)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
3. 2016年自办专业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
4. 2016年专业申报平台需导入的表格模板及注意点
教 务 处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