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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整改和年度持续改进情况备案工作的通知

作者:周莲芳1 编辑:周莲芳 审核:陆海霞 [发表时间]:2025-06-09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部门:

根据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状态保持监控办法(2023版)》(附件1)相关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汉语言文学(师范)、英语(师范)和小学教育(师范)专业认证整改和年度持续改进情况备案工作,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整改工作方案

(一)涉及专业

英语(师范)、小学教育(师范)。

汉语言文学(师范)已于本年度2月份上传整改工作方案,不再重复上传。

(二)内容及要求

专业须在认证通过结论下发后,对照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印发的认证报告,针对认证专家组提出的“主线”“底线”方面存在的问题,聚焦支撑毕业要求的课程教学体系和面向产出的内部评价机制,编制和上传整改工作方案(模板见附件2)进入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管理信息系统。

二、年度持续改进情况备案

(一)备案课程

汉语言文学(师范)、英语(师范)和小学教育(师范)专业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详见附件3、附件4和附件5。

(二)涉及学院及部门

经济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数理学院、教师教育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学工处、教务处。

(三)内容及要求

汉语言文学(师范)、英语(师范)和小学教育(师范)专业应对照附件1第11页《师范类专业认证持续改进情况报备要求》,完成2025年度备案材料收集和整理工作。现阶段至本学期末工作具体包括:

1.2024-2025-2学期修订的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和产出评价制度文件。

2.2024-2025-2学期开设课程的课程评价有关材料,包括课程大纲、考核材料和达成分析报告,1名学生过程性考核和结果性考核的原始材料其中,课程考核材料具体包括试卷审核表、试卷和答案、过程性考核评价标准和具体内容要求、评价过程记录、学生成绩清单(包括平时成绩一览表)。

三、工作要求

1.2025年7月4日下午17点前,附件3、附件4和附件5中开设学科基础课程、通识必修课程、教师教育必修课程等相关学院和部门均须完成本学期持续改进材料,材料经开课学院专业负责人和系主任(或部门课程负责人)共同审核材料后统一提交教师教育学院和外国语学院教务部门归档,由教师教育学院和外国语学院教务办集中上传至指定系统,完成材料备案。

2.涉及学院和部门须高度重视认证整改和年度持续改进情况备案工作,认真配合认证专业所在学院按要求及时提交相关材料。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状态保持监控工作办法(2023版)

          2.师范类专业认证整改工作方案

          3.2024-2025-2学期汉语言文学(师范)专业认证整改工作相关课程信息一览表

          4.2024-2025-2学期英语(师范)专业认证整改工作相关课程信息一览表

          5.2024-2025-2学期小学教育(师范)专业认证整改工作相关课程信息一览表


教务处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