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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师范专业认证整改和年度备案的通知

作者:周莲芳 编辑:周莲芳1 审核:王凤侠 [发表时间]:2025-02-04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状态保持监控办法(2023版)》(附件1)的相关要求,学校组织开展2024年度师范类专业认证整改和持续改进情况年度备案工作,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整改工作方案

(一)涉及专业

汉语言文学(师范)。

(二)内容及要求

专业须对照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印发的认证报告,针对认证专家组提出的“主线”“底线”方面存在的问题,聚焦支撑毕业要求的课程教学体系和面向产出的内部评价机制,编制整改工作方案(附件2)。

二、年度持续改进备案

(一)涉及学院

教师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体育学院。

(二)内容及要求

专业应对照《师范类专业认证持续改进情况报备要求》,完成年度备案材料。具体包括:

1.本年度修订的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和产出评价制度文件。

2.本年度开设课程的课程评价有关材料,包括课程大纲、考核材料和达成分析报告,1名学生过程性考核和结果性考核的原始材料。其中,课程考核材料具体包括试卷审核表、试卷和答案、过程性考核评价标准和具体内容要求、评价过程记录、学生成绩清单(包括平时成绩一览表)。

三、工作要求

1.2025年2月10日下午17点前,附件3中开设学科基础课程、通识必修课程、教师教育必修课程等的相关学院均须完成2024年度持续改进材料,材料统一提交教师教育学院教务部门归档。汉语言文学(师范)专业须将《师范类专业认证整改工作方案》(附件2)上传至教育质量评估管理信息系统(https://eqem.eqea.edu.cn/);同时,登录“宿迁学院教务处网站”,在其“评估认证”模块(https://jwc.squ.edu.cn/pgrz.htm)完成材料备案。

2.相关学院和专业须高度重视认证持续改进情况年度备案工作,按时提交相关材料,将认证持续改进工作与本科教学综合改革、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新一轮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持续提升教师教育人才培养能力和水平。联系人:周莲芳;电话:84205667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状态保持监控工作办法(2023版)

    2.师范类专业认证整改工作方案

    3.汉语言文学专业认证整改工作相关课程信息一览表

                                                                                       教务处

2025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