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对教育事业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苏高教会〔2025〕10号)和《宿迁学院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宿院教〔2020〕26号),拟开展宿迁学院2025年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报暨2025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宗旨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巩固我校人才培养的核心地位,推动我校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引导我校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结合我校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实际,积极探索我校教育教学改革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新要求,着力研究和解决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型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探索形成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新亮点,培育一批优秀教育教学成果,不断增强人才自主培养质量。
二、立项要求
1.研究选题具有较强针对性。选题应依据《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江苏教育现代化2035》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有关教育教学改革的总体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选择具有较高理论与实践价值、富有创新性、致力于研究和解决创新人才培养中面临的关键问题,重点应围绕人才培养体制、模式、途径、方法和评价等方面探究,对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有重要作用。
2.研究实施路径明确及保障措施完备。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三、项目类别
此次课题申报分为省级课题遴选推荐和校级课题立项建设。校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设教育教学改革综合类项目和专项类项目。
(一)省级课题申报
申报省级教改课题的教师请认真研读省级通知,根据申报要求,参考课题指南进行申报。2025年江苏省教改课题试行等额立项制,由学校推荐参加省级课题申报的课题将不再立项为校级课题,其他未推荐的课题将继续参与校级综合类项目评审。
(二)校级课题申报
1.综合类项目:综合类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项目指南参照省教改指南,见附件1。
(1)重点项目指聚焦高质量发展和应用型人才培养内涵,以建设一流本科教育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着力解决学校教育教学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成果具有对教育教学的创新和突破、对教学改革实践工作的重要推动、对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提升产生积极重大影响。重点支持人才培养模式、产教融合、数字赋能、课程体系、教育评价改革研究与实践等方面。
(2)一般项目指围绕当前高等教育发展的新态势、焦点和热点问题进行研究,研究成果对人才培养质量提升产生显著影响,重点支持一流专业建设、金课建设、教材建设、教学资源建设等方面。
2.专项类项目:专项项目指围绕学校当前重点工作,以及需要解决的教育教学和教学管理实践中的难点和关键环节问题进行改革研究与实践,推动我校教学和管理工作不断改进。专项项目含五大类,项目指南参照附件2,具体类别分别为:
(1)专业认证专项
课题研究须围绕当前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和师范专业认证过程中需要着重解决的关键问题开展研究,重点在培养目标合理性与达成评价、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课程体系合理性与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资源保障、质量监控与持续改进等方面开展研究与改革。
(2)课程改革专项
课题研究须围绕某类或某门课程开展,聚焦课程建设的关键环节,重点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模式、教学评价、信息技术赋能课程教学改革等某一方面或多方面开展研究与实践。
(3)实践教学专项
课题研究须围绕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培养和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开展研究,重点在改革和完善现有实践教学内容和方式,拓展实践教学内容和模式,开发实践项目和资源等。
(4)人工智能专项
课题围绕人工智能在课程、教材、教师、实践、教学管理等要素改革开展研究,立足培养学生数据思维、计算思维和智能思维,提升学生的人工智能基础核心素养,促进人工智能赋能教育发展。
(5)青年教师专项
课题旨在引导和鼓励青年教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较强教育教学能力与较高教育教学水平的青年骨干教师,促进我校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
课题围绕学校的办学思想与办学定位,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实验、实习、实训和社会实践活动,教学特色培育和教学资源共享,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教师学术发展与教学能力提升等方面的理论研究与实践。
四、立项数量和项目管理
(一)省级项目
省级项目推荐6项,在综合类重点项目中遴选,对2023年以来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的获奖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鼓励和出版社合作,争取研究经费。
(二)校级项目
1.立项数量:
(1)综合类项目立项不超过20项,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5项,一般项目不超过15项。
(2)专项类项目中,每个专项立项10项左右。
项目申报和评审时分综合类和专项类分别组织,一个项目只可参加一类。
2.项目管理:
(1)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提前完成建设任务的可在立项一年后提出结题申请,未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的,由本人申请可延长一年,一年后仍未完成建设任务的,按撤项处理。
(2)建设经费:重点项目1.2万元/项,一般项目0.6万元/项,专项项目0.4万元/项。
五、申报要求
1.课题主持人应为我校在编教师、教辅或者教学管理人员,综合类和专项类1-4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青年教师专项应为40岁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下职称的青年教师。
2.课题主持人原则上应为1人,最多不超过2人,且只限主持1个课题。个人参与的在研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项,且用于申请和验收的成果不得重复。
3.已有校级在研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含基础教育专项)且尚未完成的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本次教学研究课题。
4.凡已作为校级、省级教改项目立项的或研究内容与此相近的项目,应依托原有项目进行研究,不再重复立项。
六、申报限额
实行限额申报,各类项目学院按教师总数或青年教师数(以人事处统计数字为准)的5-8 %确定申报数量,四舍五入计,其中,综合类重点项目推荐数量不超过综合类项目推荐限额的50%,专项类1-4项目中人工智能专项至少推荐1项。各学院可联合申报跨学院课题不超过1项,研究内容具有关联性,跨学院课题不占相关学院申报指标。各部门申报限额如下:
部门 |
专任教师数 |
综合类项目推荐限额 |
专项类1-4项目推荐限额 |
青年教师数 |
青年教师专项推荐限额 |
经济管理学院 |
141 |
7 |
11 |
61 |
4 |
信息工程学院 |
81 |
4 |
6 |
26 |
2 |
机电工程学院 |
77 |
4 |
6 |
29 |
2 |
生物与材料工程学院 |
55 |
3 |
4 |
24 |
1 |
建筑工程学院 |
68 |
3 |
5 |
31 |
2 |
数理学院 |
61 |
3 |
5 |
21 |
1 |
教师教育学院 |
64 |
3 |
5 |
23 |
1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83 |
4 |
7 |
27 |
2 |
外国语学院 |
97 |
5 |
8 |
14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52 |
3 |
4 |
16 |
1 |
体育学院 |
40 |
2 |
3 |
14 |
1 |
小计 |
819 |
41 |
64 |
286 |
18 |
七、成果要求
1.完成“课题申报书”中确定的研究目标、实施方案和预期成果,形成完整的研究成果。
2.课题研究应重视改革创新的实践效果,理论结合实际,注重科学性和实践性,并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显著成效。
3.验收要求:
(1)课题验收时须提供研究报告一份,内容为教改内容及应用实施成效。
(2)公开发表教研论文:
重点课题主要参与人(排名前三)在正式中文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或省级期刊2篇与课题相关的教改论文(维普、知网、万方数据可查),须标注课题来源与编号。
一般课题和专项课题主要参与人(排名前三)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刊发1篇与课题相关的教改论文(维普、知网、万方数据可查),须标注课题来源与编号;或其他形式成果并经过实际应用获得良好效果,需经验收专家论证并认可。
(3)完成申报书中的其他预期成果。
八、材料报送
申报者填写《宿迁学院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书(A版)》(附件3)纸质版一式2份和电子版、《宿迁学院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书(B版)》(附件4)仅电子版,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申报者所在部门(单位)负责申报材料审核,根据立项类别、申报要求和成果要求在申报限额内择优推荐。
各部门将申报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汇总,同时将汇总后的《宿迁学院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5)一式1份纸质及电子版于2025年5月29日前统一报送教务处教研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单昌;联系电话:84202681
附件:
1.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研究指南
2.2025年校级教学研究与改革“专项类”项目立项指南
3.宿迁学院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书(A版)
4.宿迁学院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书(B版)
5.宿迁学院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
6.关于做好2025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