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公布2022年宿迁学院“基础教育研究”专项课题及其委托项目立项项目的通知》(宿院教〔2022〕8号)要求,拟开展宿迁学院“基础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2年立项的“基础教育研究”专项课题(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标准
1.完成“课题申报书”中确定的研究目标、实施方案和预期成果,形成完整的研究成果。
2.课题研究应重视改革创新的实践效果,理论联系实际,注重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能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显著成效。
三、材料报送
1.项目主持人填写《宿迁学院“基础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结题报告书》一式2份(附件2);
2.提交课题研究总结报告1份,详细阐述研究成果和教学改革与研究工作实施过程及成效;
3.研究成果证明材料1份。
结题验收材料由项目负责人所属单位审核确认后,于2024年6月17日前由学院统一报送至教务处419室,同时发送上述材料电子版。
联系人:单昌 联系电话:84202681
附件:
1.2022年宿迁学院“基础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结题验收一览表
2.宿迁学院“基础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结题报告书
教务处
2024年5月16日